刘惜君这个表态是幼稚的,可笑的。公共平台非自家客厅,这不是迎合与不迎合的问题,是尊重,对观众的尊重问题。自嗨可以在自家客厅,既然站上了公共平台来表演,就要尊重观众的“喜好与偏爱”。
当然,观众也应该尊重歌手的自我选择,这是双向奔赴,完全不顾观众感受,一切按照自己偏好,最后损失的一定是自己。
从文艺学这个角度看,我们提倡凸出“个人风格”,但反对甚至讨厌“故作姿态”;流行音乐严格来说,就是“通俗”作品,就像文学作品分类:纯文学,通俗文学等。一般来说,通俗作品都是大众的“快消品”,快消品的特色就是:便捷,用过就忘,不再记得。当然也有忘不了的,对味口的。
流行音乐,一样的道理,大多数歌曲听过就忘,也有留下来的经典,而这些能留下来的,都是“顺波逐流”取悦大众,传唱度高的作品。所以,完全不顾观众感受,肯定会被观众抛弃。
刘惜君,其实是有她自己的优势,她可以用“客家话”唱一首古风,比如《知否》,中间直接用客家话穿插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甚至用词调歌曲唱这一段,更让人惊艳。也可以用客家话唱粤语歌,比较一下不同和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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