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几个德肖维茨......操盘的案子,总算明白为什么罗老师会把他当成偶像。德肖维茨并不是只在豪门恩怨里收钱洗地的渣,他比这复杂多了。
他经常不收费,事实上他是全美做Pro Bono/义务辩护最多的顶级大律师之一。
他最喜欢的是挑战。
德肖维茨说,“我最喜欢接全美国都认为他有罪的案子。” 辛普森这种板上钉钉的死刑犯,就是德肖维茨的最爱。他喜欢把这样的案子翻过来。
方法就是,抓住警方/检方的漏洞。
内在的原则是:如果今天因为某某是个极大概率的杀人犯,我们就默许警察可以用12小时的疲劳轰炸和语言陷阱去搞定一个17岁的孩子;那么明天,这套心理酷刑就会被用来对付你我的孩子。
相比于金钱,他更是一个“宪法法理的成瘾者”。
对于德肖维茨来说,能让他兴奋的除了闪光灯,就是能够写入法学教科书的宪法破局机会。
他说,“我最享受的,是站在整个国家机器的对立面,并证明他们错了。”
大体上,他是一个把杀人犯的自由和权利,当作数学题来解的人。
#读书少# 《Taking the Stand: My Life in the Law》Alan Dershowitz 自传,徳肖维茨是美国法律大佬,辛普森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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