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6 15:30 微博认证:《山西教育·招生考试》杂志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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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考录取办法
1. 学校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并进行录取。
2. 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含小数点部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极差。
3. 普通类录取专业分配原则
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参照下述原则执行:
(1)分文科、理科的省份,对于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文科按照语文成绩、综合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成绩、综合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3+3”的新高考改革省份,若出现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3+1+2”的新高考改革省份,若出现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4.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学校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通过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获得本科层次的合格证, 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的统考成绩。
(2)艺术类各专业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普通类录取专业分配原则中的原则执行。
不分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分数统一排序;区分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 分数分别排序。
5. 体育类专业录取
(1)报考学校体育教育和体能训练等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通过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获得本科层次的合格证, 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的统考成绩。
(2)体育类各专业执行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和录取
规则。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普通类录取专业分配原则中的原则执行。
不分体育文科(体育历史)、体育理科(体育物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体育文科(体育历史)、体育理科(体育物理)分数统一排序;区分体育文科(体育历史)、体育理科(体育物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体育文科(体育历史)、体育理科(艺体育物理)分数分别排序。
6.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随机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各省录取批次、投档模式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7. 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的录取按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8.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