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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菌的刑法常考情形-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1.计划侵害陌生人,未料遇到熟人。
结论:遇到普通熟人,放弃,是中止;遇到近亲属,放弃,是未遂。

例1,想强奸过路妇女,发现是亲妹妹,放弃,成立未遂;发现是个普通认识的人,放弃,成立中止。
例2,想抢劫过路行人,发现是自己父亲、亲哥哥,放弃,成立未遂;发现是个普通熟人,放弃,成立中止。(2003年第2题)

2.害怕处罚。
结论:害怕当场被抓(以当场很可能被抓为前提),此时放弃,是未遂;害怕日后被抓(不会当场被抓),此时放弃,是中止。(2004年第4题,2010年第57题)

范例:甲举枪要打死十米外的乙。第一,多名警察出现,举枪对准甲,要求甲放下手 枪。甲收枪逃离。第二,乙声称“我爸是公安局局长,一定会抓住你,判你死刑!”甲害 怕受到处罚,放弃。第一种情形,害怕当场被抓,此时放弃,是未遂。第二种情形,害怕 日后被抓,此时放弃,是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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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