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独立8
26-06-26 12:56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在当代中国,法律之治将抽象的政治原则(如“以人民为中心”)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行政合规与司法救济。它既要用“具体治理”消除官僚主义的粗暴,又要用价值理性(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来校准“具体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机械法条主义。法律之治最怕沦为“形式化的具体”——即程序极其繁琐、法条极其详尽,但脱离了实质正义,变成冰冷的“法匠游戏”。法律之治,永远是在“抽象价值”(为什么治)与“具体规则”(怎么治)之间保持动态平衡的治理艺术。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