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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讲记--何谓杂体相违失?【221】(一)
玅境长老
洪二、杂体相违失
【亦非众多假说诠表决定可得,谓随一假说于彼法彼事有体有分有其自性,非余假说;是故一切假说若具不具,于一切法于一切事皆非有体有分有其自性。】
"亦非众多假说诠表决定可得",这一句话就是否认这件事。我们安立了很多的言说表示这件事,那么每一个言说都表示它有体性,那么言说多了,那就应该体性很多了?说:"不是!"不是众多假说诠表那件事,那件事就决定有很多体性可得,不同意这个说法。
这下边就解释:"谓随一假说于彼法彼事有体有分有其自性","谓随一假说",那一件事随我们内心的思惟,我们方便地就说那件事,立出一个言说来,那么这个言说表示彼法彼事有体性。 "有体有分有其自性",《披寻记》有解释。
"非余假说",这一个假说表示这件事有体有分有其自性,另外还有一个假说也表示有体有分有其自性,很多的假说,这样子所表示的体、分、自性合在一起,合在一起,那就是叫做"杂体相违"。
前面说多体相违是分开的,多种言说表示有多种体性是分开的;现在说是这么多不同的体性合在一起,就叫做杂体相违失,这样子也不合道理。
"是故一切假说若具不具,于一切法于一切事皆非有体有分有其自性",这样说呢,多体不合道理,杂体也不合道理,所以应该知道各式各样的言说就是假说有体有分有其自性,不是真实地有体有分有其自性的。
"是故一切假说若具不具",所以一切的、所有的这些假说,"若具不具",若这一件事具足了很多的假说,或者这一件事不具足很多的假说。这所有的这些假说"于一切法于一切事皆非有体有分有其自性",都不是有真实体性的,应该这样才合道理。
--敬录自法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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