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2025年7月8日11时08分,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在洛宁县上戈镇一路段开展执法活动。期间,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缓慢,轮胎下压严重, 引起执勤民警注意,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驾驶人张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但实际载客14人,张某某接送每个工人收取5-10元的车费,其超员100%的违法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洛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洛阳交警 提示:无论是驾驶人、用人单位,还是乘车人员,请务必牢记“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不侥幸、不冒险、不超员,平安出行!#面包车超员违法区域整治# @河南交警@平安洛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