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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6 09:56 微博认证:宣传红色文化,传递正义声音

【包产到户究竟是什么“主义”?】我们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包产到户呢?我认为,首先必须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来分析包产到户。

  中国古代农业生产方式先后有“刀耕火种”、“石器锄耕”、“铁犁牛耕”三种:

  原始社会是刀耕火种。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工具非常简陋,人们劳动以氏族为单位,集体耕作,集体享受劳动成果,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压迫和剥削。

  夏、商、西周时期的奴隶社会是“石器锄耕”。土地属于国王所有(井田制),工具有所改进,主要有耒耜、石刀、石锄等,劳动者是奴隶和平民,他们集体耕作井田,奴隶主剥夺他们的劳动果实。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社会是“铁犁牛耕”。土地属于私有,生产工具已经有铁农具和牛耕,劳动者是农民,他们或耕种自己的土地或租种地主的土地,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注意精耕细作,但受封建国家和地主的剥削。其最基本的特征是个体家庭经营,即由农民一家一户自行管理和安排生产活动,俗称“小农经济”。

  由此可见,包产到户从其本质上来说属于“小农经济”。那么这种生产方式究竟是属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还是属于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呢?(完整阅读请前往红歌会网)
作者:阿华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