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缺位”四年多 法院“补位”护权益】“真没想到这钱能要回来,多亏了张法官,要不然我真打算放弃了!”近日,钱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西平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勇手中。锦旗背后,是一段社保长期缺位下劳动者艰难维权、法院依法“补位”护权益的故事。
2021年11月,钱某入职某咨询公司任代账会计。四年多里,公司不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更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6年3月,钱某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然而公司态度强硬,钱某母亲也因心疼女儿来回奔波,多次劝其放弃。无奈之下,钱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张勇意识到,这起劳动争议的核心症结在于社保长期“空转”。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赔偿责任与法院受理范围。张勇依托这一最新司法解释展开细致调查,耐心核对工资发放记录、考勤及社保缴纳明细,固定了公司用工管理不规范的关键证据。
调解过程中,张勇直指问题要害: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不仅违法,更直接侵害了钱某未来的养老、医疗等基本生存权益。他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从必须补缴的法定义务,到无法补缴时需承担的损失赔偿标准,再到失信对企业的连锁影响,一层层为公司算清“法律账”“信誉账”。最终,公司同意和解。
为确保权益不“落空”,张勇主动延伸督促,最终公司一次性足额履行到位,让钱某的社保权益损失得到实实在在的填补。从“社保缺位”到“司法补位”,这起案件是西平县法院运用最新司法解释守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维护社保制度严肃性的生动实践。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让每一名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与温度。
(记者 张潇予)http://t.cn/AXS0tq5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