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60岁的刘先生和与他年龄相仿的何女士有一段黄昏恋情。两人相处很好,经常一起出游。两年后,刘先生有意与何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刘先生承诺,给与何女士50万元并在刘先生北京的一套房屋登记中加上何女士名字。刘先生先转了20万元,何某欣然接受。然而不久之后,刘先生因病住院,前后百余日,何女士仅仅探望过一次,微信联系基本不回复。刘感到伤心失望,后悔向何某转账20万之事。于是,刘先生在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中写道:“我先转给她20万元作为聘礼,但是她拿了钱后态度冷漠,帮我把聘礼钱要回来。”刘先生的女儿代刘先生把何女士诉至法院,主张返还20万彩礼。何女士称,两人从来没有约定过这20万元是彩礼,是赠与,属于两人日常的共同支出,不应返还。起诉的第二天,刘先生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20万元应当认定具有彩礼性质,本案中的情形,应当予以返还
B. 代书遗嘱中为继承人设定了帮其要回钱款的义务,所以遗嘱无效
C. 刘先生去世后,其返还请求权随之消灭
D. 刘先生女儿作为继承人可继承刘的返还请求权
答案:AD#法考[超话]# http://t.cn/AXS0GVJn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