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之三大原则
[耶]
神话源于现实,但又高于现实。“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石头记》之神话,正是源于现实,而高于现实之体现。
“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写石头撰《石头记》之神话,有三大原则。写假事不写真事;用假作者不用真作者;《石头记》出自大荒山,不出自悼红轩:
一、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事,是假事,不是“作者自云”之作者,曾历过一番梦幻之真事;不是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的真事。
二、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是用石头之“假作者”,而不用“作者自云”之作者的“真作者”。
三、《石头记》,出自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一块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而不是出自“悼红轩”。而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之空空道人;题曰之孔梅溪;题曰之吴玉峰;“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曹雪芹,不过是石头撰《石头记》之广告——不过是石头撰《石头记》之“托”而已。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