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12周岁:完全不存在“不知情”抗辩,只要发生性行为,一律认定强奸。
被害人12~14周岁:几乎绝大多数情况算强奸,只有证据极其充分、完全被刻意欺骗且外表完全看不出未成年,才有可能不认定犯罪,实务无罪案例极少。
#13岁女孩称遭强奸家人已补充笔录# http://t.cn/AXSClFeI
发布于 福建
被害人<12周岁:完全不存在“不知情”抗辩,只要发生性行为,一律认定强奸。
被害人12~14周岁:几乎绝大多数情况算强奸,只有证据极其充分、完全被刻意欺骗且外表完全看不出未成年,才有可能不认定犯罪,实务无罪案例极少。
#13岁女孩称遭强奸家人已补充笔录# http://t.cn/AXSCl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