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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5 20:49

1288万家广告企业,一条新规管住了"引证"这个口子

1288万家广告企业,一条新规管住了"引证"这个口子。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个消费者在各种广告中司空见惯的套路,现在有了专门的监管回应。2026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明确广告主须对引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据天眼查官方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广告相关企业超1288.8万家。其中,2026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相关企业约93.2万余家,从企业注册数量趋势来看,近五年广告相关企业注册量在2022年小幅回落,随后2023-2025年持续大幅攀升,2025年达到五年新高,整体呈波动上行态势。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北京市、山东省广告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拥有相关企业超142.4万余家、98.8万余家和86.8万余家。

在超过1288万家广告企业参与的市场中,引证内容——也就是广告里引用的数据、排名、调查结果、实验结论等——一直是监管难点。这次《指南》的出台,把这个口子收紧了。

01

《指南》的核心:引证内容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首先明确了"广告引证内容"的定义:在广告中引用广告主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成、制作,并且与广告主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内容。

这意味着,广告里出现的"据XX机构统计""XX调查显示""荣获XX第一"等表述,只要引用了外部信息,就纳入《指南》管理范围。

《指南》对不同类型引证内容提出了差异化要求。针对实验测量类数据,要求出具机构具有相应法定资质,计量器具、设施环境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针对统计调查类数据,要求调查主体具有合法资质,调查方案科学合理,样本选取具有代表性。针对文献资料类引用,要求准确标明出处,不得断章取义或歪曲原意。

更重要的是举证责任的归属。

《指南》明确,广告主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全部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广告里引用的数据如果出了问题,广告主不能推给"数据来源方",必须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内容真实准确。

《指南》还对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作出了分类说明。引证内容无出处、未对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作出明确表示、或者与广告主提供的原始数据不一致的,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依法不得提供相关服务。

02

重点整治的四大套路:从"小字免责"到"萝卜坑冠军"

《指南》对当前广告市场中几种典型的违规手法进行了细化列举,每一种都对应着消费者日常接触到的具体场景。

第一种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这种广告在海报、视频、弹窗中用醒目字体突出宣传卖点,却在角落或末尾用极小字体标注限制条件、适用范围或免责条款。《指南》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这类广告作出具体要求,强调引证内容的展示应当完整、清晰,不得通过字体大小、颜色对比、位置隐藏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二种是"先射箭后画靶"。

指广告主先确定宣传结论,再倒推寻找或拼凑支持该结论的数据,甚至篡改统计口径、限定样本范围来制造"有利结果"。《指南》要求对这类违规手法加强监管,强调引证内容应当客观反映原始数据,不得通过选择性引用、歪曲解读等方式制造虚假优势。

第三种是"萝卜坑赛道冠军"。

指广告主通过自定义细分品类、限定地域范围、缩小统计周期等方式,制造"某某领域第一""某某品类销量冠军"等虚假优势。

《指南》明确,在引证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或者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进行宣传的,如果所指向的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所指向的商品所属行业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行业分类、或者所指向的商品无专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均不属于豁免情形。

第四种是借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认知。

《指南》对借绝对化用语等导致消费者对其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生错误认知的违法情形作了细化列举,进一步健全了广告监管制度体系。

03

执法力度与行业背景:前5个月查处1.5万件,1288万家企业面临合规升级

《指南》的出台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市场监管总局一系列广告监管"组合拳"中的一部分。2026年前5个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5万件,处罚没款6929.89万元。这一数据说明广告市场的监管执法正在以高压态势推进。

从行业规模看,广告相关企业的数量增长反映了市场需求的扩张。近五年间,广告相关企业注册量在2022年小幅回落后,2023年至2025年持续大幅攀升,2025年达到五年新高。2026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约93.2万余家,增速依然较快。广东省、北京市、山东省分别以超142.4万家、98.8万家和86.8万家的企业数量位居前三。

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市场竞争的加剧

。部分广告主在"营销焦虑"驱动下,倾向于通过夸大宣传、数据包装、概念炒作等方式争夺消费者注意力。《指南》的出台,一方面通过明确规则缓解企业的"营销焦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反而降低了合规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引证内容,挤压虚假宣传的灰色空间,引导广告主主动摒弃"文字游戏"式营销。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工作,在全国推开执法,重点遏制上述违规手段,规范广告市场竞争秩序。

结语

《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的核心逻辑并不复杂:广告里引用的内容,广告主得负责,得能证明是真的、准确的、合法的。引证内容有出处的要标明出处,有期限的要标明期限,有适用范围的要说明范围。

对于超过1288万家广告相关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门槛在提高。"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萝卜坑赛道冠军"这些曾经行之有效的营销套路,现在面临明确的法律风险。

广告市场的竞争,还是要回到产品本身。当"文字游戏"的空间被压缩,企业投入更多精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反而是一种更健康的市场生态。至于《指南》落地后的实际执法效果,还需要看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度和企业的适应速度。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