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出轨小21岁女教师# 一本假结婚证,揭开了西宁某中学长达十余年的隐秘婚外关系。
2024年,64岁的校长张某与43岁的女教师李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两人相差21岁,自2010年起保持婚外情。为绕开“辅助生殖仅限合法夫妻”的规定,2021至2023年间,他们购买假结婚证,在外省医院完成试管婴儿手术,生下两个孩子。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李某随后被抓获。
法院最终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罚金三千元;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二千元。判决一出,舆论哗然——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重婚罪吗?
重婚罪,要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本案中,两人虽有婚外情、育有子女,也使用了假结婚证,但客观上这张假证不产生法律婚姻效力,他们也没有对外公开以夫妻身份共同居住生活。仅凭假证和生育事实,尚不足以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重婚罪的构成存在实质困难。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恪守。
那他们到底触犯了什么?结婚证由民政部门颁发,是国家机关证件。根据《刑法》规定,买卖此类证件,不论用途为何,均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两人明知试管婴儿必须凭真结婚证,仍购买假证并实际使用,主观故意明确。
两人身为教育工作者,损害行业声誉,社会危害性较大。但张某有自首情节,李某系坦白且需抚养两名幼童,从轻处罚、对李某适用缓刑,于法有据,也体现了惩戒与挽救的平衡。
目前,试管婴儿仅向合法夫妻开放,单身女性、非婚伴侣等群体被排除在外。当制度无法覆盖多元的现实需求,就可能有人铤而走险。但是,两个孩子是无辜的。判决对李某适用缓刑,正是考虑到幼儿需要母亲抚养。法律在严肃惩处的同时,也为孩子的成长留出了一线温度。
一场持续十余年的关系,最终以两纸判决收尾。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的,远不止“假证不能用”这么简单——它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法律、伦理与真实人生之间,那些并不黑白分明的灰色地带。#律师说法##热点解读# http://t.cn/AXS9I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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