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混血女儿
26-06-25 17:46

昨天晚上就看到蛛姐睡觉前在地上,拿笔在自己的校服上写26和名字,我说哎?

她说,明天就是穿校服的最后一天了。再开学进入高中最后两年,叫sixth form,就不穿校服了。

我:“纳尼,是可以不穿校服,但是你如果继续穿校服也可以吗?”

她说no 就是不能进学校穿校服了。说今天去了学校,大家都在签衣服,签yearbook,都很难过地哭起来……

想想也是, 16岁,在历史上很长的阶段里以及今天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和国家,也算成人了。

想起来,当时在塔斯马尼亚去参观亚瑟监狱,世界上唯一没有围墙的监狱,一个岛上根本不需要围墙啊,跑出去能去哪儿呢?最近的城市霍巴特,90多海里。大部分人在海上是完全分不清方向的,而且当地的一个强洋流是推往南极方向……英国当时一八几几开始第1批输送某些重复犯罪的人去澳洲殖民地(因为当时抓太多,本土放不下),初犯是不会被判发配澳洲的。但当时很多重复犯罪的罪行只是比如说重复偷了三次玩具什么的,当时有大批9~15岁的都被送过去,最小的是9岁,我还看到有牌子写是因为他重复第三次偷了玩具箱(也是,在那种贫民窟大的罪犯的带领下),而且当年从英国送到澳洲阿斯玛尼亚这边,路程就需要78天,且男女犯不分,有非常大概率路上感染各种疾病死亡……

为什么当时9岁的都会送到澳洲呢?因为殖民地时期的英国,法律上a person of responsibility的年龄是7岁,所以七岁以上作为可以承担责任的法律意义上的人,就会被判刑……

哎,以至于我现在看到公共场合大吵大闹的熊孩子,甚至有的已经12/13的样子,就会想起来这段历史,殖民时代大抵是没有什么熊孩子的,毕竟9岁就可能被抓起来再从利物浦发配遥远的塔斯马尼亚……

发布于 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