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简单聊聊伊朗和美国对霍尔木兹海峡的法理争议,简单说就是,伊朗人认为霍尔木兹海峡是自己的领海,享有完全的主权,外国船舶只适用无害通过权,就是说,外国非军用船舶只能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连续不停、迅速地通过;
而美国人认为,霍尔木兹海峡是国际海峡,适用过境通行权,这是一种比无害通过权宽泛得多的权力,而且不限于船舶通过,还包括航空器。
伊朗的理由是,霍尔木兹海峡的两个沿岸国家——伊朗和阿曼都主张12海里领海(在不超过12海里的限度内,主张几海里领海是世界各国的自由),而海峡最窄的地方大约只有18海里,完全被这两个国家的领海线覆盖,任何一条船,无论是超级油轮还是小舢板,只要想进入波斯湾,就必须经过两国中任一国的领海。
所以在霍尔木兹海峡的通过问题上,伊朗和阿曼主张的都是对海峡享有完全的主权。
而美国的理由是,霍尔木兹海峡虽然最窄处不到24海里,但两端连接的都是公海或专属经济区,是国际水道,用于国际航行,所以是国际海峡,必须按照过境通行权来认定。
这样主张也不能说没有错,但是当一条海峡既是领海海峡,又是国际海峡时,应当按哪一种海峡来执行通行权呢?国际法在这里留下了大片空白,而这种空白又恰恰给美国这样的大国留足了干涉的空间。
尤其搞笑的是,别看美国和伊朗这两个国家天天拿着国际法说事,其实这一对活宝都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天天的什么“自由航行”、什么“无害通过”,都是拉大旗作虎皮;阿曼虽然批准了《海洋法公约》,但它的国内法依然不允许自由航行,只允许无害通过,而且外国军舰通过时必须事先获得许可。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海湾国家们都不含糊。
过去几十年,伊朗和美国就这样各说各话地僵持了几十年,大家都不知道他们谁说得更有道理,现在打一打,情况立刻就清楚了。所以,当批判的武器讲不清道理时,就只能靠武器的批判来讲道理,而且一讲就通,马爷爷诚不我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