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朋友酒瓶砸头次日离世##律师说法# 相关新闻里已经提到打人者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医鉴定,沈先生的死因是“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李某某在冲突中用酒瓶击打沈先生头部,构成了故意伤害。虽然李某某可能主观上只是想打架出气,并没有想把沈先生打死,但他对沈先生的死亡负有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属于重罪,通常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还提到,沈先生存在“酒驾”,这个行为该怎么定性呢?他在受伤且饮酒的情况下独自开车离开,涉嫌酒后驾驶。如果沈先生没有去世,他将面临酒驾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但在这个案件中,法医鉴定确认他的死因是“头部受钝器打击”,不是车祸。因此,酒驾虽然违法,但并不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
那么,同桌酒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从法律上讲,一起喝酒的人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在发生冲突时,同桌的人有劝阻的义务。虽然他们把人拉开了,但事发后没有确认沈先生头部是否安全,也没有人提议送他去医院检查。还有散场时,明知沈先生喝了酒,是否尽到劝阻不要开车。
因此,除了直接打人的李某某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外,其他同桌饮酒的人如果在劝阻打架、阻止酒驾方面存在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同桌酒友说,李某某和沈先生平时关系不错,因为几句口角,导致用酒瓶击打头部,没想到酿成了命案。酒桌不是宣泄情绪的地方,打架成本很高,受伤尤其是头部受伤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及时就医。朋友间喝酒也要尽到互相劝阻的责任。最好减少一些无意义的社交。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