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超话]#
《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讲记--何谓多体相违失?【220】(二)
玅境长老
【何以故?以于一法一事制立众多假说而诠表故。】
"何以故",什么理由说"如是一法一事应有众多自性"呢?什么理由呢? "以于一法一事制立众多假说而诠表故",因为对于一件事上,我们会安立很多的言说来表达这件事。很多的言说,每一种言说都是有体性的,那么不就是有很多的事情了。
这是说这个理由。看下面的文:
《披寻记》一一九四页:
【以于一法一事制立众多假说而诠表故者:如说种姓,亦名种子,亦名为界,亦名为性。又如无明,亦名无知,亦名为痴,亦名为暗。如是等类,皆于一法一事假想安立。若执如名有自性者,是则一法一事应有众多自性,多体相违,不应道理。】
"以于一法一事制立众多假说而诠表故者:如说种姓,亦名种子",这底下举一个例。譬如说这一句话:叫做"种姓",这句话。说这个人是人天的种姓,这个人是阿罗汉、辟支佛的种姓,这个人是发无上菩提心,是佛的种姓;种姓有各式各样的。
现在这里说"亦名种子",这个种姓也可以名之为种子,也可以那么讲。 "亦名为界",又名为界,界也是种姓和种子的意思。 "亦名为性",这个性字,也是种姓,和种子,和界的意思。
"又如无明",又举一个例子,譬如说我们内心里我们没有智慧,糊涂,"亦名无知,亦名为痴,亦名为暗。如是等类,皆于一法一事假想安立",我们可以做各式各样的思想,去安立各式各样的名字,"于一法一事假想安立"。
"若执如名有自性者",若是我们执着我们安立一个名字有所表示的话,那就有它的体性的话,"是则一法一事应有众多自性,多体相违,不应道理",这一件事安立种种名字,因为名字多,体性就多,那就是一件事就变成很多事,那是不合道理,这与事实有矛盾。这一科是"多体相违失",下面第二科是"杂体相违失"。
--敬录自法云出版社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