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将于2026年6月29日起,由中标的四川天利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遇阴雨天气顺延,具体消杀进度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动态调整)。
二、实施范围
1.老城区:东至屏山县酒都老窖(含整个新市分流区),西至恒轩映江台小区,北至凤凰大道,南至滨江路等县城建成区以内;
2.江北片区:东临大塔路,南至安康路,西至康庄大道西段,北接屏山高铁站。
三、工作内容
开展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化学消杀。
四、注意事项
(一)按传染病防控“四方责任”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地,尤其是要彻底清除垃圾堆、污水沟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二)消杀工作期间,请远离在开展热烟雾或喷洒作业的区域,不要触碰消杀设施,如遇烟雾请快速通过或暂时回避。烟雾对一般人群无害,但哮喘、过敏体质者建议暂避。
(三)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智力障碍人员的监护和教育,远离喷药环境,防止中毒。
(四)如有与消杀药物接触情况,请及时用流水冲洗。一旦出现中毒情况,请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五)请饲养宠物居民加强对宠物管理,远离喷药环境,以免中毒。
(六)此次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给大家带来了不便,敬请谅解。恳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与配合,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监督电话:0831-5720125
虫媒技术咨询电话:0831-8253992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6月25日
编辑:王宇婷
一审(校):黄嘉悦 马义闵
二审(校):刘开美
三审(校):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