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虚假宣传!广元发布“老头乐”经营提醒】
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又称“老头乐”,成为不少老年人出行的便利选择。为规范全市“老头乐”市场秩序,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23日,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老头乐”的经营提醒。
经营者应真实全面告知消费者所购车辆的属性、行驶范围、使用风险等重要信息,建立电动车“一车一档”档案管理制度,详细登记消费者个人信息、车辆用途等。严禁以“可上路行驶、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无需买保险”等内容对电动车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禁以“老年代步车”“老头乐”“残疾人代步车”等混淆产品属性,隐瞒车辆通行范围、安全风险等信息。
同时,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标签警示标识等,保证商品质量,不销售不合格商品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拼改装。一旦发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