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4 22:17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一份普通感冒的配药,最终让12岁女孩突发急性心衰离世,司法鉴定明确,药方里的一款药物对死亡结果起到促进作用。家属揪住药店私自问诊、自行搭配处方药的行为,直指对方涉嫌非法行医,市场监管、公安与卫健部门同步启动联合调查,药店同时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三重风险。

这名女童只是轻微感冒咳嗽,家人前往乡镇药店购药,店员没有引导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仅凭口头症状直接开具组合药方,把多种药物搭配在一起分装出售。孩子连续服药三次后,突然倒地心跳骤停,家属当场实施急救,送往县医院抢救依然没能保住生命。事后司法鉴定还原了死因,多种药物叠加产生毒副作用,诱发急性心力衰竭,其中一种药物不合理使用,直接加速了悲剧发生。家属核对经营资质后发现,售药人员并无执业医师证书,药店只具备药品零售资质,不能开展问诊、开方、配伍调药这类诊疗行为,随即举报药店违规行医。

很多人分不清药品零售和诊疗开方的边界,普通药店仅有卖药资质,无权坐诊看病、自行搭配复方药剂。根据医药管理法规,问诊诊断、开具药方属于医疗行为,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且在具备医疗机构执照的诊所、医院内开展。药店店员仅凭口述病情随意组合多种药品,擅自调配处方药,已经超出药品零售的经营范围,符合非法行医的行政认定标准。即便药品本身没有过期变质,不合理配伍造成药物相互作用致人损害,经营者依然无法免责。

这份法医鉴定结论,成为划分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结论写明涉事药物对死亡起到促进作用,足以证实不合理用药和女童心衰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联。如果后续查实,店员盲目配伍,没有考虑未成年人的身体耐受度,多种药物联用加重心脏负担,药店首先要承担全额民事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都需要由经营者承担。

行政层面的处罚会同步落地。药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卫健部门可以对非法行医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市场监管部门还会核查处方药售卖流程,未凭医师处方直接销售管制药品,同样会被从严处罚,情节严重可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

最关键的争议集中在刑事定性上。非法行医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会直接升格为刑事犯罪。办案机关会重点核查两项事实:一是店员是否无证开展诊疗开方;二是药物配伍不当是不是导致心衰死亡的主要诱因。只要两项事实都能查证属实,涉事行为人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纯卖药和坐诊开方完全是两回事,只拿药品经营执照,却干起诊所配药的工作,一旦致人死亡,就会跨过行政违法,触碰刑法红线。

普通民众习惯性在药店直接抓药治小病,恰恰忽略了用药配伍风险。未成年人脏器尚未发育成熟,多种感冒药、消炎药叠加极易产生毒副作用。药店不能为了招揽生意省略诊疗环节,把药品零售店变成临时诊所。没有专业医师评估,盲目混搭药剂,很容易造成药物中毒、脏器衰竭。

多部门联合调查既要查清用药配伍的过错,也要严格区分单纯售药与非法行医。仅仅售卖成药不会构成行医犯罪,但主动问诊、自行组方配药,就要为用药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一纸鉴定锁定了药物的促进作用,既给家属的维权提供了核心证据,也给基层零售药店划出红线:药品只能凭处方售卖,无证开方配药致人伤亡,民事赔偿、行政罚款、刑事追责一个都无法规避。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