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应该是近日引发关注的河北衡水"醉酒业主推倒小区保安致重伤"案,基本情况如下:
事件经过
- 时间地点:2026年6月8日晚10时许,衡水市桃城区某小区。
- 起因:56岁保安朱师傅在岗值班,醉酒业主范某称被单元门口电动车绊倒,要求保安挪车。
- 经过:朱师傅配合到单元门口挪车时,范某(据称当晚饮白酒近两斤)突然将其猛力推倒,朱师傅后脑着地,致特重型颅脑损伤、脑死亡,至今仍在ICU抢救,院方已下达病危通知书。
- 处置: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范某已被刑事拘留并送看守所羁押,其家属委托律师处理,物业已垫付5万元医疗费。
法律走向
- 若伤者最终死亡或构成重伤,范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依 《刑法》第234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甚至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 醉酒不是免责理由——我国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能从轻或免除。
- 保安家属还可另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范某及物业公司主张医疗费、丧葬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等(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项目与单独民事诉讼略有不同)。
结合你刚才问的"移交看守所意味着什么"——范某就是典型的被刑拘/批捕后送押看守所,等待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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