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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4 17:42 微博认证:兰州新区发布官方微博

【7月1日起,兰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兰州新区[超话]##兰州##2026年甘肃省网络文明宣传月##甘肃#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数据及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兰州市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按照规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

调整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兰州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30.25元的3倍,即:30090.75元;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即:兰州新区为2200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为2200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2130元。

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

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统一为10%。

(来源丨奔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