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目看天下
26-06-24 16:24

巨鹿阎疃黄马庄沟渠刺鼻污水隐患亟待溯源彻查,深挖属地环境监管失职根源

乡村田间沟渠是耕地安全、人居健康的生态底线,承载农田排涝、道路泄洪双重功能,是基层水环境网格化监管的核心巡查点位。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阎疃镇黄马庄村西南主干道旁排水沟,连日积存不明刺鼻浑浊水体,异味弥漫农田、持续威胁村民健康与耕地土壤安全,群众多次反映却长期无人处置。结合全网环境投诉、属地历年污染处罚案例梳理,该地农村沟渠污染、监管缺位并非个案,历史负面清单暴露出常态化巡查流于形式、污染源溯源处置滞后、属地监管责任悬空等系统性漏洞,亟需多部门联合现场核查、锁定排污主体、厘清连带与监管责任,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一、现场实情:沟渠污水污染双重危害,群众诉求长期搁置

涉事沟渠精准位于巨鹿县阎疃镇黄马庄村西南角道路沿线,区位关键且辐射范围广:沟渠一头连通村内主干道路面排水管网,另一头直接接入连片农田排涝体系,是村内农业生产与乡村人居环境衔接的核心水利设施。近期多名务农村民下地劳作时持续发现,沟渠内囤积大量异于雨水、生活积水的浑浊暗沉水体,最突出隐患为刺激性恶臭气味,无风天气下异味可大面积扩散至周边耕作区,农户田间作业全程遭受刺鼻气体侵扰。

当前正值夏管农事关键期,村民每日往返田间除草、灌溉、管护作物,长期近距离接触污染水体散发的有害气味,极易诱发呼吸道不适、眼部刺激等健康问题,老人、孩童长期居住周边,潜在健康风险持续累积。更严峻的是,沟渠水体与农田土壤无隔离防渗措施,不明污水会持续下渗,重金属、化工污染物、养殖粪污等有害物质将逐步侵入耕作层,破坏土壤团粒结构、抑制农作物根系发育,轻则造成庄稼减产、品质下降,重则导致耕地永久性污染,直接损害全村农户全年农业收益。

该污染问题暴露已达数日,村民先后通过现场反馈、口头上报等渠道反映隐患,但阎疃镇村级网格员、镇综合执法、县生态环境分局巡查人员均未抵达现场,未开展水质取样检测、污染源摸排,也未启动沟渠清淤、污水截流处置,刺鼻污水持续囤积、污染范围不断扩大,群众合理环境维权诉求彻底搁置,基层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完全失守。

农村沟渠虽体量不大,却串联耕地保护、饮水安全、人居环境整治三大民生领域。《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乡镇属地需建立田间沟渠常态化巡检机制,及时排查污水直排、积存污染隐患,严防污水入田污染耕地。黄马庄沟渠污水久拖不治,直观反映属地监管工作存在大面积盲区,对村庄边角、田间隐蔽沟渠放松管控标准,微小环境隐患逐步发酵为持续性民生污染事件。

二、阎疃镇及巨鹿县域同类污染负面清单,监管顽疾由来已久

其一,阎疃镇辖区过往存在生态破坏巡查缺位案例。2020年阎疃镇黄马庄村北侧高速沿线,四人无证滥伐道路杨树113棵,前期村级、镇级日常巡林未及时发现,直至群众举报才立案侦办,反映基层网格日常巡查存在走过场、漏管漏查通病,与本次沟渠污染无人发现处置问题高度同源。同时阎疃镇露天焚烧管控依赖事后处罚,事前田间巡查预警不足,仅2021年两起麦田焚烧事件均为火情发生后才处置,前置排查机制失效。

其二,巨鹿县域农村沟渠、河道污水直排投诉频发,处置滞后是共性问题。早年大张庄村河道持续排放发黄恶臭污水,村民多次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环保部门知情却长期未上门取样、溯源,污水常年侵蚀河道土壤,与本次黄马庄沟渠无人核查处置情形完全一致 。观寨乡北河道村无手续菲丁加工厂私铺管道向村域河道直排废水,水体发黑发臭、蚊虫滋生,属地前期长期未排查,直至媒体曝光才查封取缔,凸显基层对小型隐蔽排污点排查能力不足 。

其三,县域工业、小作坊违法排污屡查屡犯,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2023年巨鹿昌盛纺织公司篡改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稀释污水规避监管;多家橡胶企业撕毁停产封条违规生产,废气废水无序排放;非法镀锌、小型炼油黑窝点将含重金属废水直排渗坑、田间土沟,造成土壤重度重金属超标,涉案人员被刑事立案,属地前期均未在日常巡查中及时锁定隐患 。此类案例证明,县域内小微企业、隐蔽小作坊偷排污水入沟渠、农田的行为常态化存在,基层巡查缺乏全方位覆盖。

其四,基层干部环境履职、项目监管失职多次被问责。当地专项整治通报显示,乡镇、村级干部存在水利、环保项目验收流于形式、日常监管不作为问题,部分沟渠配套、排水工程验收未实地核验,埋下污水积存、排涝不畅隐患,从制度层面解释了田间沟渠配套设施疏于管护、污染无人处置的深层原因。

综合全部历史负面清单可见:巨鹿县农村沟渠、田间水系污水污染并非偶发个案,镇级、村级网格化巡查普遍存在漏管、迟处置,污染源溯源行动迟缓,对隐蔽点位、小型排污主体监管力度不足,同类环境问题反复出现,监管责任落实浮于表面已成属地治理顽疾。

三、分层厘清污染源、连带责任方、各级监管责任,明确追责法律依据

针对黄马庄西南沟渠刺鼻污水事件,需现场取证、水质检测后分层锁定责任主体,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划分排污主体连带责任、属地监管失职责任,实现全链条追责。

(一)排污主体:首要责任,依法从严处罚并消除污染

经水质检测明确污染物类型后,分三类追责排污方:

1. 若为周边无手续小作坊、小型加工厂偷排化工废水、清洗废液: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属于私设暗管、规避监管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处以10万至100万元罚款;生产设备全部查封取缔,拒不停止排污移送公安机关对负责人行政拘留;废水造成耕地污染的,承担土壤修复全部费用,污染物超标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 。
2. 若为规模化养殖户直排未经无害化处理养殖粪污:责令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限期清理沟渠积存粪污污水,处以高额罚款,对周边受污染农田开展土壤修复,逾期整改关停养殖场地。
3. 若为沿街商铺、散户雨污混排生活餐厨废水:责令铺设独立污水管网、增设预处理设施,限期清理沟渠污染水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所有排污主体承担连带责任,沟渠清淤、土壤检测、耕地修复、异味治理全部成本由排污方全额承担,杜绝“企业排污、政府买单”。

(二)属地多层监管责任,分级问责到人

1. 村级网格责任人(村两委、环保网格员):田间沟渠属于村级日常巡查核心点位,长期未发现污水积存、未上报污染隐患,属于履职不到位、巡查走过场,给予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情节严重启动诫勉谈话。
2. 阎疃镇人民政府、镇综合执法中队:承担辖区农村水环境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接到群众反馈未第一时间现场核查,未组织溯源治理,分管环保、农业、水利副镇长为主要领导责任人,镇级环保巡查队员为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政务警告、记过处分。
3.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分局:负责县域水污染执法监测,未主动开展乡镇田间沟渠常态化抽检,群众诉求未及时响应执法核查,水环境监管缺位,分管执法、监测科室负责人承担监管失职责任,全局开展专项自查整改。
4. 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连带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负责耕地污染防控,水利部门管护田间沟渠水利设施,双方未联合开展沟渠水体隐患排查,协同监管机制失效,相关科室同步开展履职整改。

(三)法律刚性追责依据

本次事件中,监管人员存在“发现环境隐患不予查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形,完全契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职人员处分条款;排污主体向农田沟渠排放有毒有害污水,适用《水污染防治法》重罚条款;若污水造成耕地大面积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追溯排污者刑事责任,形成“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政务处分、刑事追责”四重追责闭环,杜绝以口头整改、小额罚款从轻处置。

四、整改处置与长效监管对策,筑牢乡村水土生态防线

为彻底化解黄马庄沟渠污染隐患、根治属地同类监管漏洞,提出全方位处置与治理举措:
第一,多部门联合紧急现场核查。由巨鹿县政府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阎疃镇政府、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组成联合调查组,24小时内赶赴黄马庄村西南沟渠,现场采集水体、沟渠底泥、周边土壤样本送检;全方位摸排村庄周边作坊、养殖场、沿街商户、暗管暗道,锁定污水源头,固定影像、水质检测全套证据。
第二,立即开展应急治理处置。临时封堵沟渠排污入口,抽排全部污染水体无害化处置,彻底清淤沟渠底泥;对受污染农田开展土壤检测,根据污染程度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同步喷洒除臭药剂消除异味,降低对村民健康持续侵害。
第三,全链条从严追责到底。溯源锁定排污主体后依法顶格处罚,全额追偿污染治理修复费用;对照历史负面清单复盘属地监管漏洞,对村、镇、县直部门失职人员分级给予政务处分、通报问责,公开处置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辖区同类沟渠、河道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对历史投诉污染点位回头看,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第四,完善田间水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压实镇村网格化巡查责任,将所有田间沟渠、村边排水沟纳入每日巡查清单,建立污水隐患台账;落实水利、环保、农业联合巡检制度,每月开展农村水体抽样监测;畅通12369环保举报、村级诉求上报渠道,建立群众举报24小时响应处置机制;对阎疃镇全域散乱污小作坊、养殖户开展常态化摸排,从源头遏制污水直排沟渠、农田行为。

乡村生态安全无小事,一寸沟渠、一方耕地关系万千农户生计。巨鹿县阎疃镇黄马庄村西南沟渠刺鼻污水长期搁置,既是单一环境隐患,更是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失效的集中体现。属地各职能部门必须摒弃拖延敷衍的治理心态,快速落地溯源、治理、追责全流程工作,深挖多年累积的监管顽疾,以刚性执法、严肃问责守住农村水土安全底线,真正守护村民身体健康与耕地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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