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叨一口
26-06-24 15:29 微博认证:电影博主

#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目前新闻里得到的让我震惊的信息如下:
一、受害者13岁,加害者30岁,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受害者“自愿发生关系”。
二、受害者报警后,加害者找到受害者威胁她撤案,否则“杀你全家”,受害者家属将此事反应给警方,警方未处理,仅回复家属:他不敢的。
两个回应,都颠覆了我所知道的法律常识。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