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妻子签名捺印贷款买房#,#离婚6年后女子背上夫妻共同债务#,检察院判了】6月24日(报道),丈夫瞒着妻子补领结婚证、伪造妻子签名捺印向银行贷款买房。离婚6年后,女方被判承担34万余元共同债务,账户资金遭划扣,且被限制高消费。经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全面核查取证、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该案得以再审改判。今年5月,女方拿回被划扣的资金,卸下了债务包袱。
2017年8月,李明兰(化名)与刘进福(化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李明兰系“净身”出户。2023年3月的一天,李明兰突然收到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强制划扣4万余元的通知。不久,李明兰被限制高消费。
从未向银行贷过款,何来欠债一说?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李明兰委托律师向法院调卷核查,终于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刘进福于2016年2月向某银行贷款37.3万元,购买一套房屋用于投资。银行的借贷资料及购房合同上,均有“李明兰”的签字捺印。刘进福偿还部分贷款后,再也没有按期偿还。某银行于2022年3月,将刘进福、李明兰及某房开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缺席判决李明兰与刘进福共同偿还银行剩余本息34.2万元,某房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明兰因未收到法院开庭通知,未能行使诉权,判决生效后也未能及时上诉,直到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自己账户被冻结、强制划扣4万余元,才发现自己的离奇遭遇。
清镇市检察院经调查认为,本案有笔迹、指纹鉴定等作为新证据,能够证明李明兰未在银行借贷资料和购房合同上签字捺印,李明兰并非共同购房人和共同借款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同时,法院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李明兰并非出于自身原因未出庭应诉,判决作出后也并非出于自身原因未行使辩论权利。(检察日报正义网) http://t.cn/RoZWp02 http://t.cn/AXSJu82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