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个有趣的法律问题。
买家和卖家有一个现场交易。
卖家已经支付了产品。买家准备扫码付款。卖家告诉买家,因为卖家不会用智能手机,所以只收现金。
买家表示现在让我上哪拿现金?而且这年头谁还用现金?你自己想办法去搞个能扫码收款的办法。
卖家表示我确实没有智能手机,确实没法扫码收款,所以麻烦你想办法找来现金。
问题1:双方都不肯让步的情况下,如果依照法律裁决,应当是由卖家想办法扫码收款,还是应当由买家设法找来现金付款?
问题2:如果双方都不肯让步的话,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可以解除的话,哪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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