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运城13岁女孩的案件,最让人无力的不是恶行本身,而是当受害者鼓起勇气站出来时,还要面对“是否自愿”的质疑。
在我国刑法中,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一律以强奸论处。这是绝对的法律红线,不存在任何“你情我愿”的灰色地带。
孩子因为恐惧、因为被威胁、因为认知局限而沉默或配合,绝不是施暴者脱罪的理由。那个自称“混得很好”的嫌疑人,利用的是未成年人的弱势和无知。
目前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复核,我们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请停止对受害细节的猎奇式传播,那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事后的严惩,更是事前不容置疑的法律底线和社会共识。
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正义不再迟到。#13岁女孩亲述遭强奸始末##微博AI创作季#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