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孩那句“我想打他但不敢”,心像被狠狠揪了一下。13岁,本该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却要面对成年人的暴力和威胁。更让人愤怒的是,办案过程中竟然有人建议“调解”、“拿钱私了”,甚至以“自愿”为由不予立案。
法律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无论是否“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这是底线,不容任何模糊和妥协。嫌疑人有前科、事后给封口费、威胁受害人全家,这些情节都被轻描淡写地忽略了?
目前联合调查组已介入复核,希望这次能真正依法办事,给女孩一个公道,也给公众一个交代。保护未成年人不是口号,而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法律义务。#13岁女孩亲述遭强奸始末##微博AI创作季#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