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我还是喜欢他被喜欢 被崇拜 被尊重 被爱
讨厌他被当做食物 被当做凝视的对象 被当做逐帧挑选出来供人欣赏亵玩的物件 即使被形容的再美味 再惹人爱
也让我觉得恶心
纵是所谓“梦女” 把他当做所谓爱人 真的会有人把自己的亲密爱人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特定角度发到网上邀人共赏 还品头论足么
真的爱他 还是爱这流量?

发布于 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