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走私
26-06-24 10:33 微博认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官方微博

【查获“摇头丸”30.41克】近日,厦门机场海关关员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男性旅客行李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在该旅客的行李箱夹层内发现一袋用银灰色胶带固定的绿色药丸(部分已呈粉末状)。经鉴定,在该药丸中检出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俗称“摇头丸”,净重30.41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http://t.cn/AXSVzhlH @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