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http://t.cn/AXSxNbxH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一、压实各方责任(解决“谁来管”)
· 关键人担首责:明确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非煤矿山负责人每月现场履职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推行矿长考核记分。
· 全员有考核:建立全员责任制及量化标准,推广岗位“明白卡”,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履职考核。
· 上级严管控:减少管理层级,严禁超能力下达指标,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现场检查1次。
二、管控风险隐患(解决“怎么防”)
· 风险分级管:每年开展1次全系统风险辨识,重大风险未有效管控严禁作业。
· 隐患动态清:建立重大隐患“一库四机制”(数据库+自查自改/跟踪督办/调查处理/报告奖励)。矿长每月带队查1次重大隐患,实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闭环管理,每季度向监管部门报告。
· 隐蔽致灾必查:每3年一次全面普查,未查清治理好的区域严禁采掘,数据需上传管理系统。
· 重大灾害专治:对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实施超前治理。边坡超150米的露天矿山、尾矿库等需建在线监测系统;采掘接续紧张必须限产。
三、筑牢安全基础(解决“靠什么”)
· 机构人员达标:配齐“五职”矿长(不得兼职)及专职技术人员,灾害严重矿山设专门机构,大中型企业配安全总监。
· 体系标准化: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和岗位“明白卡”,实现岗位、专业、企业“三达标”。
· 技术装备提级:煤矿需双回路电源;大型矿山推自动化,灾害严重及发生较大事故矿井必须智能化改造,中小型矿山推机械化。
· 培训硬指标:新工人培训不少于72学时,特种作业人员需高中以上学历,“五职”矿长每年接受专门培训。
四、强化应急保障(解决“如何救”)
· 演练与预警:每半年至少1次预案演练,尾矿库“头顶库”汛期联合演练。规范监测预警数据上传,及时处置预警。
· 紧急撤人权:赋予带班领导、班组长、调度员在险情时直接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权力,严禁盲目施救。
· 报告与警示:事故即知即报,严禁瞒报谎报。每年至少1次全员警示教育,鼓励设企业警示教育日。
五、监管新要求
· 监管机构将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行刑衔接(追究刑责),原2020年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