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4 08:00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尊敬的@临沂市河东区法院 侯培栋院长,您好!针对戴永生法官越权决定回避等违法事项,已向您及诸位副院长致信,望百忙之中关注并予纠正。

6月17日,本人参加你院审理的唐某某强制医疗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因戴永生法官违法剥夺代理律师对检察长驳回回避决定的复议权,对代理律师提交的调取证证据申请不依法处理,未依法会见被申请人,没有听取被害人意见,没有传唤被害人出庭等问题,本人当庭提出对戴法官的回避申请,但戴法官不仅不休庭汇报,由侯院长决定,而是直接无视回避申请,强推庭审,不仅是对法律规定的亵渎,更是越俎代庖行使院长专享的职权,应当依法予以纠正,戴法官已经不能公正审理本案,依法应当回避。

详见本人的书面情况反映,顺颂夏安。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