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儿本名有重新练号的感觉#
《请山西省法院依法审理两卡纠纷案,受害单亲妈妈盼维权落地》
尊敬的山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卢东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国华、云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保平:您们好!
我是河南漯河被骗76.75万的单亲妈妈,丈夫2019年意外高位截瘫、丧失自理能力,我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子女。2021年我遭遇电信诈骗,全部积蓄被骗一空,背上巨额债务,目前无房无车、暂住宿舍,日常生活难以为继。
涉案资金中15万元转入高惠远账户、9.5万元转入李霞账户,李霞与高惠远为情人关系,白林明充当卡商从中牵线。三人违规出借银行卡,还配合刷脸操作,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李霞在上诉材料中自认明知出借银行卡违法仍谋取私利,侵权事实有据可查。
我依照《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提起财产损害民事诉讼,云冈区法院一审曾支持我的索赔主张,后案件经大同中院张文、赵学姑、李华、智绪鲁四位法官裁定发回重审,案件最终被驳回起诉;后续我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姬芳法官裁定驳回。我两次通过12368平台留言,希望法官回电沟通案件细节,一直未得到回复。
依据现行法律及全国同类生效判例,出借银行卡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即便承担刑事责任,仍不能豁免民事赔偿责任。原审裁判机械适用先刑后民规则,和反诈立法精神、统一裁判尺度不符。
恳请山西高院冯军院长督促核查,依法撤销(2025)晋0213民初341号、(2025)晋02民终698号、(2025)晋民申3930号三份裁定,指令大同中院对本案重新实体审理,判令高惠远、李霞、白林明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反电信诈骗维权 #两卡责任人依法赔偿 #期盼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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