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朱某在上海某商贸公司实习期间,负责拆解快递时漏拆一充气包装,将内含的6.5万元劳力士手表随纸盒丢弃。公司赔偿客户后起诉朱某全额追偿,黄浦区法院判决朱某赔偿1.3万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法院认定朱某未完全拆解快递存在重大过失,但公司收到异常报告后未及时复核亦存在重大过错,故按过错比例判定朱某承担20%赔偿责任。实习不是免责理由,重大过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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