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蜡笔酒吧喝了三杯Romas gin fizz(豌豆苗,柚子以及薄荷巧克力),每一杯都很好喝,纯手动摇酒,感谢任劳任怨的调酒师们。终于去了SOMM’S TABLE ,吃了按块卖的锅包肉,确实挺好吃的,外面的壳又薄又脆,甜度也刚好,不过没有传统锅包肉那股酸劲儿。侍酒师小姐姐推荐的干白也都挺好喝。今天去打了羽毛球,朋友出差把她的狗托付给我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独自养过狗了,打算早点儿睡,上了闹钟明天早上遛狗。#一些流水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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