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劫杀案一则。原来清代地方秩序正常时候,是能够排查出船上无尸劫案的。有一个钟昭的做生意的人,他带着儿子在外面做买卖,钟昭生病了,儿子陪他从水上回家,租的是小渔船。在水流湍急处,船子夫妇,四更解缆,趁商人儿子没起,用船上工具捶杀了他,扔到了河里。钟昭病中呼救,又杀了他扔河里。船子夫妇顺流来到县属小镇,打算变卖商人留下的行李衣物,遇到巡查的汛兵查船,看到船舱行李有不是渔民物品的,怀疑是有偷盗行为,把人抓了起来。
作者初步询问,船子夫妇言辞闪烁。作者派人把行李取回来,有草席二张,有洗过的血痕。有一把戥子,上面戳记是“钟昭号”三字。图3是国博的明代万历款戥子,不是一般人用的。图4-6是清民牙杆戥子,能看到盒子上有商号。
作者看到这两样物品,心知这件不仅是盗案还是命案。于是再审舟子夫妇,大声呵斥,传唤刑具,施加压力。舟子依然不认,说是黄姓客人,听口音是三水人,在船病故,留下物品,没有其他缘故。作者又喝斥,草席有两张,有血痕,有名号钟昭。你还在隐瞒什么。而且你说病死,尸体在哪,为什么不报官。为什么反而绕道这里。
于是舟子招供,杀了一人图财害命,尸体扔了,不知道姓名地址。大概舟子赌这样无头命案,没尸亲没尸体的,守令也没法继续下去。
作者想审舟子老婆,但他妻子已经怀孕将产,这个没法刑讯。
于是作者找来三水出身的胥吏,让一人拿一个写了“钟昭号”三大字的小竿,去那片走走,如果有人来问,就告诉对方原因。到了商贸多的小镇,果然有钟姓人来问,还带来了死者妻子和幼子。作者让他们看船上物品,一一能道出来历,是父子俩物品。舟子夫妇不能再掩饰,只是磕头称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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