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玺曦律师
26-06-23 18:25 微博认证: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李金铭综艺婆家农户行为涉多项侵权##律师说法#
一档综艺里扮演了几天临时儿媳,十年后对方还在以婆婆自居。

这不是念旧,这是用编造的身份关系做持续的商业变现。

对方自称婆婆、声称她是我家儿媳,在法律上纯属虚构身份。

既然是虚构,那么以虚构身份持续发布艺人影像、制造虚假亲密叙事,便不再是道德层面的不合时宜。

而是有明确侵权指向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第1019条写得清清楚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节目当年的授权范围仅限于节目播出及宣传,绝不延及节目收官十年后由素人自行在社交平台持续使用。

况且,授权主体是节目组,不是农户。农户从未取得过李金铭本人的肖像使用授权。

对方将她的旧照、综艺片段持续发布在社交平台,用综艺婚纱照做头像,账号名直接叫李金铭婆婆。

这不是什么珍贵的纪念,这是在用别人的脸给自己引流。

另外,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首次将滋扰、纠缠、跟踪等行为明确纳入处罚范围。

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五至十日拘留。

持续十余年的身份捆绑、影像发布、虚假叙事,应该可以纳入滋扰和纠缠的文义射程之内。

这起事件的根源,其实不止在这一户农家。节目组当年为制造戏剧冲突设计女明星嫁入农家的剧本,事前不筛选素人心理状态,事后不做隔断善后,只管收割热度,不顾艺人长期权益。真人秀的边界不能只靠事后维权来划定,是不健康的。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