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
1.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6.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12.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十二个坚持”并非简单的并列,而是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它系统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点保障六大方面。
1. 政治方向(第1-3个坚持)
这部分解决“谁来领导、为了谁、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是整个法治建设的灵魂和根基。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核心与根本保证,回答了领导力量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根本立场,回答了法治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唯一正确道路,明确了方向与路径。
2. 重要地位与总抓手(第4-6个坚持)
这部分明确法治建设的战略目标与核心任务。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根本法,这是法治的首要任务。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确了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保障作用。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具体的实现形式。
3. 工作布局与重点任务(第7-8个坚持)
这部分解决“如何推进”的实践路径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强调统筹联动。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即“新十六字方针”,覆盖了法治运行的全过程。
4. 重大关系与重点保障(第9-12个坚持)
这部分解决法治建设的内外保障和关键问题。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与人才保障。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推动者。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是处理党与法关系的核心体现。它与第一个坚持首尾呼应,揭示了政治与法治的内在统一性。
“十二个坚持”构成了一个从政治引领到目标确立,再到实践路径,最后到支撑保障的完整闭环。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