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26-06-23 18:01 微博认证: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网红黄一鸣因宠物狗未牵绳与路人发生冲突# 网红黄一鸣因遛狗未牵绳与路人发生冲突的新闻,从一场邻里纠纷演变为对“网红特权”和养宠责任的公共讨论。情绪化的争吵终会平息,但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才是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补上的一课。

把目光聚焦到一个核心问题上:如果未牵绳的狗只是“蹭到”路人,没有造成咬伤,主人是否就无需担责?

答案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不仅需要担责,而且可能从民事、行政多个层面构成违法。

首先,我们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请注意这条法律的核心逻辑。它不以动物“咬人”为担责前提,而是以 “未采取安全措施” 为担责前提。牵引绳就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安全措施”。所以,当黄一鸣的狗在未牵绳的状态下触碰他人时,法律意义上的损害已经发生——它侵害了路人的人身安全感和安宁权。对方丈夫出于护妻本能踢踹,本质上是紧急避险行为,很难被认定为“故意造成损害”。因此,仅凭“未牵绳”并“发生触碰”这个事实本身,狗主人就站在了法律不利的位置,需要承担包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侵权责任。

其次,从行政管理层面,“遛狗不牵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这意味着,牵绳已经不是道德倡导,而是明确的法律义务。 违法者将面临罚款甚至没收犬只的行政处罚。在本事件中,警方未作处罚或许是考虑到“情节轻微”与“双方和解”,但这绝不意味着行为本身合规。

那么,当我们在小区里遭遇类似的遛狗冲突时,正确的处置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冷静取证,确保安全。 如果你是路人,第一时间拉开距离,用手机视频记录下未牵绳的状态、狗的威胁性行为及主人的态度,这是后期维权的核心证据。如果你是狗主人,第一反应都应该是立即控制住犬只并向对方诚恳道歉!

第二步:锁定诉求,依法报警。 明确了核心问题——“对方未牵绳”这个违法行为,而非情绪化争吵。报警时清晰陈述:“对方未按规定牵绳,导致犬只接近并对我们造成惊吓和触碰,请求民警到场处理。”这会让接警人员迅速抓住违法要点。

第三步:分清诉求,理性和解。 在民警调解下,解决是“道歉、担责”的问题,而不是“口角胜负”。如黄一鸣最终道歉并承诺改正,这才是正确的和解方向。

这起事件最令人遗憾的,不是冲突本身,而是黄一鸣那句“我是百万网红你知道吗”。这句话将一起简单的违法事件,拖入了“身份压人”的泥潭。流量与粉丝从来不是超越法律的资本,更不应成为网暴普通人的武器。谁的情绪谁负责,谁的狗谁负责,这是文明的底线。

我们呼吁文明养宠,本质上是在呼吁一种成年人式的责任感:你的自由,以他人的安全和舒适为边界。一根牵引绳,牵引的不只是宠物,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与互不侵犯的契约。唯有守住这道底线,邻里之间才能少一些怒气冲冲的对峙,多一些相互体谅的温情。#律师说法##热点解读# http://t.cn/AXSVhAs7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