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周律儿
26-06-23 15:52 微博认证: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广州一餐厅当众宰杀野猫被立案#简单说下法律关键点
很多人以为只是员工个人行为,实则门店全责:
✅《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店对店内所有区域卫生安全兜底,大厅不能屠宰活体动物,野猫无检疫极易传播病菌,污染就餐环境,这是立案主要原因。
✅依据《动物防疫法》,猫狗无食用检疫流程,私自屠宰处置属于违规操作。
✅广东条例明确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大堂当众血腥宰杀扰乱公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

店家一句“已辞退员工”无法免责,经营场所疏于管理就要承担对应处罚。公共就餐空间不该出现这种冲击观感、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理大快人心。
#律师[超话]##律师说法#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