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葶苈子Sophia
26-06-23 15:40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武则天超话)

#武则天[超话]#
武则天在永徽二年已是昭仪,不是什么怀孕的宫女。

《唐会要》记载,永徽初,武则天和李治在感业寺见了一面,他们感动地一起哭泣。

实际上至永徽二年时,武则天就已被接回做昭仪。《唐宫闺诗》收录了一篇武则天诗作《花月夜》,上有永徽二年的昭仪印识。这甚至彻底否定了李弘可能尴尬的出生年份。

永徽二年也是《唐律疏议》颁发的年份,如果李治和奸父祖妾,甚至是内乱罪,会被绞刑处死,还有尼奸者也是违法犯罪。所以说,刚刚登基的李治会带头违反律法吗?

另外,难道没人质疑过,《如意娘》并没有留下具体的作诗年份,为什么一定被附会到这个时期,如果真的是这时候写了诗,又是如何从封闭环境传递到皇宫中的李治手里?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是不值得推敲的、反常理的。真的写于永徽二年的更可能是昭仪时期的《花月夜》。那么,至于别的什么法呢?

《唐会要》:“上因忌日行香。见之。武氏泣。上亦潸然。”
《唐宫闺诗》:“诗隽类云,得之吴孝父诗轴,上有永徽二年及昭仪印识。”
《唐律疏议》:“父祖妾者,有子、无子并同,媵亦是;及与和者,谓妇人共男子和奸者:并入内乱。”
“诸奸父祖妾、谓曾经有父祖子者。伯叔母、姑、姊妹、子孙之妇、兄弟之女者,绞。”
“妇人居夫丧及女冠、尼奸者,并加奸罪二等;男子亦以凡奸论。”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