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福读书
26-06-23 15:20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社保中心回应教师代课37年无社保#针对江西丰城代课教师游某代课37年无社保、社保中心称"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补缴",教育局称"无先例"一事,简要评析如下:

核心争议

社保中心要求先经仲裁或认定确认劳动关系才可补缴,而法院常以"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驳回,教育局又以"无先例"推脱——教师夹在制度缝隙中,维权路径被实质堵死。

简评

- "无先例"不是拒绝履责的理由。代课教师长期接受公办学校管理、承担同等教学任务,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应为其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不以有无"先例"为前提。
- 历史遗留问题不能让个人买单。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村代课教师是基层教育的重要支撑,一次性微薄补偿远不足以替代养老保障,地方政府应主动出台专项认定与补缴政策,而不是互相踢皮球。
- 程序门槛应降低。对于教龄长、有学校证明材料的老代课教师,建议由教育、人社部门联合开展教龄认定并开通绿色通道补缴,避免让其陷入"确认不了关系→不能补缴→诉不了"的死循环。

此事折射出乡村代课教师群体权益保障的历史欠账,舆论普遍期待地方正视事实用工关系,拿出担当而非一句"没先例"就把人打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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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