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称已放弃遗产拒还房贷获法院支持#母亲去世,留下57万房贷,儿子说“我放弃继承,这钱我不还”,法院还真判他不用还了——但有个条件:房子得配合银行处置。 这个判决一出,很多人问:不是说“父债子偿”吗?怎么可以不还?#律师说法#
咱们传统观念里,总觉得父母欠债子女还天经地义,但《民法典》早就改了规则——它规定的是限定继承: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只用遗产实际价值来清偿,超出部分没有义务用自己财产去填。林某书面放弃继承,银行又没证据证明他实际拿了母亲其他财产,所以他个人不用掏腰包还贷。
但为什么还得管房子?因为他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是遗产“代管人”——持有钥匙、房产证,法律就认定他是遗产管理人,有义务清理遗产、配合银行处置抵押房产。银行对这套房有抵押权,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债权照样能实现。
这个案子提醒大家三点:第一,放弃继承必须书面,口头说“不要”没用;第二,别提前动遗产,一旦你开始花逝者的钱、还贷款、处置财产,法律就认定你实际接受了继承,再想反悔来不及了;第三,即使放弃继承,只要手里管着遗产,就得配合处置,消极不作为可能担责。
“父债子偿”在法律上早就过时了,但“人死债消”也不准确——债务还在遗产里,只是不连累继承人个人。 http://t.cn/AXStpU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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