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6-23 11:24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李金铭农村综艺那家人已败诉#一个综艺节目,毁了一个女明星整整十几年。 这真不是电视剧,是李金铭的真实遭遇。#律师说法# 当年去农村“当儿媳”,结果那户人家入戏太深,直接把她当“买来的媳妇”扣下,问“多少钱能买下你”。节目结束十几年了,还在网上以“婆婆”自居,保留她吃剩发黑的饭菜、还原房间、发旧照引流农家乐。起诉要求她履行“婚姻义务”被法院驳回后,还在纠缠。

这件事在法律上其实非常清楚。法院已经判决驳回了,说得很明白:综艺体验就是节目设定,不存在真实的婚约或亲属关系,更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所以,那家人现在做的,涉嫌多重违法。

第一,盗用肖像和姓名。《民法典》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节目组当年的授权只限节目播出,这家人现在拿来长期运营自己的短视频账号、推广农家乐,属于商业性使用,侵犯肖像权。

第二,骚扰和侵犯隐私。十几年如一日公开喊“儿媳”,保留私人物品和饭菜,营造虚假关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明确将“纠缠”列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介入,根据情节处拘留和罚款。这已经严重干扰了李金铭的正常生活,涉嫌精神侵害。

第三,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这些行为给李金铭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她完全有权依据《民法典》索赔。

这件事也给综艺行业敲了警钟:节目不能只管录制、不顾后果,对素人家庭的风险评估、艺人后续安全保障,都必须形成闭环。

最后想说的是:入戏是节目效果,出戏是法律底线。 法律保护权益,不保护“入戏太深”的纠缠。希望李金铭拿起法律武器,彻底斩断这段噩梦。 http://t.cn/AXStK2Ss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