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聊聊让人揪心的“13岁女孩称遭强奸,警方不立案”这事儿。这事儿里有些地方让人想不通,也有些地方可能有咱不知道的考量,咱掰开揉碎了说说。
先说说让人觉得不对劲的地方:
第一,法律明明白白写着,跟14岁以下的孩子发生关系,不管孩子愿不愿意,都算强奸。这就跟红灯不能闯一样,是底线。可这案子里,据说男方都承认有过关系了,警方却没立案,这就让人犯嘀咕:难道这规矩不算数了?
第二,有消息说,民警曾提议让双方私下赔钱解决。这就更离谱了。强奸可不是邻里吵架、磕磕碰碰,这是犯罪啊!就像有人把人打伤了,能说给点钱就不用负责了吗?这种事儿哪能私下“了了”,这不是拿法律当摆设吗?
第三,最让人后怕的是,报警之后,男方不仅没被控制,还能去威胁女孩,说“不撤案就杀你全家”。这就好比家里进了贼,告诉了警察,结果贼还在门口晃悠,甚至放狠话,这让受害的孩子和家人咋安心?警方本该是保护人的,这时候咋没起到作用呢?
第四,女孩去医院检查的结果,据说被警方拿走了,可立案时没用到,家属也没看到。这关键证据就像考试时的答题卡,交上去了却没下文,换谁不着急?就算证据不够,至少得跟家属说清楚吧?
再说说可能有其他考量的地方:
一方面,立案确实得讲证据。就像咱说别人拿了自己东西,得有真凭实据才行。警方可能觉得目前的证据还不够完整,比如现场的物证、其他证人证言啥的,还没法完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这种时候,他们可能会担心“证据不足就立案”,最后反而办不下去,这也是一种谨慎。
另一方面,事情发酵后,警方很快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要重新查这个案子。这说明他们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愿意回头看看是不是之前有疏漏。就像做题做错了,发现后赶紧改,总归是个积极的态度。
这事儿最让人揪心的是那个13岁的孩子。不管咋说,孩子受了委屈,得给她一个公道,给她一个安全的交代。希望重新调查能把事情查明白,别让大家寒了心。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