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式网购纠纷,能否主张三倍赔偿?】近年来,网络购物成为人们日常交易的重要方式。近日,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购玩具合同纠纷案,该案中购物者在网络平台购买大量玩具欲进行二次售卖,在收到货物后认为“货不对板”,以商家欺诈为由,诉请适用“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购物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合理限度,依法支持了原告退回货款的诉讼请求,但对三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判决为司法实践中消费者身份的认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参考,既维护了诚实信用原则,又防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滥用,为类似纠纷解决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范式。(作者:刘建章 陈婷)http://t.cn/AXStAn6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