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当今
26-06-23 05:31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理赔员下班猝死出租屋未获工伤认定#目前对于工伤认定的标准和范围可以说是非常固化的,很难实现突破。很多时候我们常人认为是工伤的行为但是在认定上却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因为我们认为存在的因果关系并非法律上的明确认定,两者的差距太大,最终的结果就是天壤之别。

目前工伤认定核心遵循三工原则分别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其中工作原因是核心判定依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另外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乘坐地铁、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事故伤害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按照上面的相关规定,这个理赔员在出租屋里猝死是不是工作场所的延伸以及是否是工作时间的延伸以及是否在进行工作还有死亡时间是否控制在48小时这个是认定工伤的主要难点。结合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这个理赔员的工作时间在这个行业来说是不固定的,而且结合他上班期间以及在出租房进行的微信等记录来看他一直进行的是本身工作有关的事宜,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认为的出租屋工作是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和猝死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

所以家属起诉的必要性还是有的,法院的认定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类似这样时间不固定的特殊岗位劳动者权益的应该有相对保护,对于工作岗位不易作机械理解,要看到劳动形态多样性的特征,这样其实才符合工伤设立的初衷。#热点观点##微博新知博主# http://t.cn/AXS4vXJl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