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现场视频戳中无数普通人雨天赶路的委屈,镜头里女子缩在文旅局大门屋檐角落,身后大雨倾盆,面前保安反复催促她立刻离开,#女子暴雨躲文旅局门口遭保安驱赶#词条底下全是共情的留言,看着画面里私家车顺畅驶入大院、保安态度温和的对比,不难读懂当事人心里那股难以平复的落差与寒心。
清晨突如其来的大雨打乱了女子的出行计划,骑着电动车赶路的她没带雨具,路面积水越来越深,视线也被雨水模糊,看见前方机关单位宽大的门廊,想着只是临时停留十几分钟等雨势变小,便把车停在不挡通行的边角位置,全程没有靠近办公区域,更没有喧哗逗留。她原本以为公共单位的屋檐,能给过路行人一个临时避险的地方,没等站稳多久,值班保安就上前开口驱赶,反复强调这里是单位区域,不允许外人停留。
拍摄视频的过程里,接连几辆私家车开到大门前,保安主动抬杆放行,脸上没有半点强硬的态度,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方式摆在眼前,女子忍不住对着镜头吐露心里的不平衡,只是躲一场暴雨,还要因为出行工具不同被区别对待。视频传开后,媒体第一时间联系涉事文旅局,工作人员只表示会登记情况向上汇报,当天没有给出任何致歉或者整改的说法,也没有主动联系当事人安抚情绪。
每个骑电动车出门的人都有被暴雨困住的经历,满身淋湿、无处落脚的窘迫很容易让人共情,但抛开情绪,这件事里藏着清晰的权责与法律边界,很多人分不清单位管理权限和公民合理避险的界限。临街单位门前的屋檐属于临街公共附属区域,并非完全封闭的内部办公场地,市民因极端天气临时短时避险,没有占用通道、扰乱秩序、存在安全隐患,不属于违规逗留,保安没有绝对权利强行驱离。
保安的管理职责,核心是防范无关人员长时间聚集、滋事扰乱办公秩序,而非一刀切赶走所有临时避雨路人,机械套用内部规定,无视暴雨这种突发客观情况,本身没有把握好管理的合理限度。更值得留意的是区别对待带来的问题,保安对驾车人员和骑行路人采用两套处置标准,这种差异化对待,违背了法律里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机关单位对外服务群众,安保人员履职时不能依据出行方式划分对待态度。
文旅局作为面向群众的公共事业单位,对聘用的保安负有管理、培训义务,保安不当履职造成市民心理伤害、引发舆论争议,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当事人如果想要维权,可保留现场视频、沟通记录等证据,向主管部门投诉单位安保管理不当,要求单位作出书面解释与致歉;若是保安言语过激、存在侮辱性言辞,还能依据人格权相关规定,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不少人替保安辩解,认为他只是执行单位制度,可规则设立的初衷是便民管理,而非制造对立。法律从来没有否定单位维护内部秩序的权利,却也要求管理行为兼顾情理与公平,极端天气为路人提供短时避雨的空间,不会增加单位管理负担,反而能体现公共机构该有的包容。
这件事真正值得反思的,从来不止一名保安的处事方式,更是公共单位管理细则缺少人文缓冲、履职人员缺少平等服务意识。刚性的管理制度需要留出弹性空间,法律保护每一个普通人平等避险的权利,不分出行工具、不分身份高低,简单的屋檐避雨小事,照见的是公平对待群众最基础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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