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直的MT7
26-06-22 22:35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另外,经网友@琉璃厂人 提示,在欧盟的CLP法规中,甲酰胺被归为“怀疑致癌”类别Carc. 2(有限证据)。 Carc. 2 不是最严格的Carc. 1A/1B(已知或推定致癌)。它主要触发标签警示、暴露控制和某些用途限制(如在某些消费品或工作场所的额外防护要求),但不像Carc. 1那样有更严格的全面禁限。 属于Carc. 2的还有比如烤面包、烤坚果、烘焙食品等热加工食品在高温热加工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糠醇。 烟熏、烧烤肉类/鱼类,因含有多环芳烃(PAHs),则被划为Carc. 1B

发布于 北京